地质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主要危险源
1.在工作面迎头收集资料时,顶、帮破碎没有进行
“敲帮问顶
”。2.在井下登高作业收集资料时,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对周边老窑进行调查时,误入盲巷或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的巷道。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章程
》适用于矿井地质工的操作。
三、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
矿井地质规程》
及其实施细则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四、安全章程规定
第5条严格按照
《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及其实施细则和《矿井地质工作手册》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第6条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地质主管技术人员或地质科长把关确认。原始地质资料应当及时
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第7条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原始记录簿上。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观测人、记录人及观测内容,并有目录以便查找。
记录簿应统一编号,不得缺页、破损,并妥善保管
。现场记录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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