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作业安全操作章程
1.登高作业操作主要存在跌落、砸伤的风险。
2.本办法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以上(含
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5.《危险作业申请单》审批人员必须到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得进行
高处作业。
7.登高作业前,作业人员应验查《危险作业申请单》,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利进行拒绝
施工作业。
8.登高作业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劳保用品
,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合理使用
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9.登高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10.登高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
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11.登高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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