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商场、商店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
(一)侦察检测
侦察人员要由不少于
3人编成小组,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要在水枪(可利用建筑物内的墙壁消火栓)的掩护下,进入火场。
(二)排烟
开启建筑物内的排烟设施及外窗或打碎固定窗的玻璃,必须在不因空气对流、导致火势扩大,并保证玻璃碎片不伤人及砸坏车辆器材的方向和位置的情况下进行。
(三)处置
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对进出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
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必须及时予以制止
其作业。
2、深入建筑内部人员必须避开竖井、管道井、天井、楼梯井、电梯井等位置,防止坠落。
3、进入建筑内部作战人员要注意观察内部堆垛情况,禁止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及不稳固的堆垛旁出设水枪阵地,防止因火势突然发生变化或货物堆垛坍塌伤人。
4、消防车停放的位置距着火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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