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1、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垃圾分拣站,及时对施工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分拣、回收利用、清运处置,将有毒有害废弃物隔离存放,并予以标识。(如: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危险品废弃物、生活办公垃圾废弃物)。
2、施工现场垃圾分拣站应尽量封闭,经分拣后的废弃物能回收利用的及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当及时
清运。3、垃圾站应采取防雨、防泄露、防尘措施,避免再次污染空气、土壤和水体,对人员的身体造成危害。
4、施工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钢铁、废旧金属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塑料等集中送往指定的废品收购站处理。
5、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置可委托给有营业执照及资质的消纳单位进行消纳。
6、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统计、记录、检查,填写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统计表》。
7、不得在运输过程当中
沿途丢弃、遗撒废弃物。
二、生活区域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1生活垃圾应指定地点单独收集、存放,有条件的采用封闭垃圾箱,及时
送往附近的垃圾站,做到无垃圾积压现象。生活垃圾有专人
管理,垃圾存放点不准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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