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评价制度
第一条、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述情况
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第二条、上述未尽事宜但是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1、工作任务栏、安全措施栏、时间栏、签名栏出现涂改和勾划现象,票面字迹潦草或票面其他部分涂改超两处。
2、实际有双重名称但填写时遗漏;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热力机械工作票中阀门未填写双重名称;
3、工作票三种人漏签名、代签名、签名复写;票面上出现未经过批准
的工作票三种人。
4、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
5、工作内容不具体,工作地点不明确。
6、划封线不符合要求。
7、安全措施所用术语不符合电力系统规定。
8、安全措施不当或不完善,同现场实际不符。如:已装设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
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等;
9、错误使用一、二种工作票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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