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材料的堆放、装卸和搬运
1、轨道材料的堆放、装卸和搬运,原则上应采用机械作业。当用人工时,要配备足够的劳力,选用适当的工具,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
2、材料应按指定的场地分类堆放,堆码整齐、稳固,不得压伤材料和侵入限界。
3、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载,并应捆绑牢固。运转
中发现装在不良,必须立即停车整理加固。未经整理加固,严禁继续运转
。4、轨料装卸作业场地应当保持干净整洁
,道路畅通,夜间装卸要有足够的照明。
5、轨料堆放、搬运和装卸时,施工人员应按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6、运输轨料的车辆未停稳时,卸车人员不得上下车辆。
7、车辆走行时严禁装卸轨料。
8、装卸超限轨料应按铁路现行的《铁路超限货物运转
规则》的有关规定
办理。9、钢轨扣放堆码时,基底及各层之间支垫平稳。扣放不得超过
6层,在行车线两侧堆码时,应有临时支挡和捆绑措施。
10、轨枕堆码时,高度不得超过
14层,上下应当保持
同位。每层之间应用木方支垫。
11、钢轨装卸、搬运必须要使用
轨钳、拉轨钩绳、撬棍等工具。严禁直接用手搬运或肩扛;在搬运、装卸过程当中
不得抛掷。
12、各种装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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