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判据
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判据
一、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备
燃烧、抛射及较少爆炸危险的物品。如:叠氮钠、黑索金、
2,4,6-三硝基甲苯(
TNT),火药等属于爆炸品。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致使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
1.易燃气体
:如氢气、一
氧化碳、甲烷等;
2.不燃气体(无毒、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氧气等;
3.有毒气体(毒性指标同第
6类):如一氧化氮、氯气、氨等。
三、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
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者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本类物质
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闪点范围分为以下三项:
1.低闪点液体
:闪点<-18℃,
如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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