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事故报告制度
1、凡属下述情况
之一者,为检测事故:
(1)检测时错取试样;
(2)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祢补;
(3)试验时为未及时读数、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4)不按标准方法或无标准方法又未事先制定
试验方案,以致测试结果无法判定;
(5)检测前,试样托运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
(6)检测数据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7)仲裁性检验结果被上级仲裁单位否定;
(8)检验报告
发错单位。
2、一旦发生事故,检测人员应当立即
向有关领导报告,填写
“检测事故分析处理表
”。3、事故的发生
后,质保负责人应当及时
弄清事实,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清责任,总结教训,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并快速
采取补救措施。结果报有关单位。
4、依据事故造成的原因和后果,视其情节给予事故责任人
以批评、扣发奖金、行政处分,直至调离检测岗位等处分。
5、对避免事故和事故的发生
后及时排除事故的人员依据实际情况
给予表扬和奖励。
6、如检测工程中遇到突发事故,应按下列措施处置:
(一)混凝土
1、在一组三个试件中,有一个试件在试压过程当中
尚未达到破坏荷载
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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