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因管理不善、维修不良、操作不当,在运输安装机电设备过程当中
不慎而造成机电事故者,或停止运转
影响生产
30分钟以上,造成影响产量
50吨以上或损坏设备价值250元
以上者均定为机电事故,对此必须加以追查并处理。
二、依据
矿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机电事故可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重大事故可分为
:1、因机电事故而造成全矿停产
8小时以上或损坏大型机电设备的,例如提升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主变压器等。
2、造成钢丝绳崩断而导致跑车,因开车不慎而造成绞车过卷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坏设备的。
3、因失职造成主扇停止送风
15分钟、造成主水泵房进水的、因失职造成全矿停电
30分钟以上的、因失职或违章而造成电气设备着火或失爆的、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电机车碰头追尾的等,以上几种情况均列为重大机电事故。
凡因违规违章作业
,违章操作,工作不慎,管理不善造成电机烧毁损坏,如局扇、调度绞车、干式变电器、小水泵、开关、刮板运输机
等较小型的设备均构成一般机电事故。但是一般性的机电事故可依据
情节严重性可升级为重大事故。
三、机电事故的统计方法,按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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