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路基压实
7.1一 般 规 定
路堤、路堑和路堤基底均应进度压实。土质路堤
(含土石路堤
)的压实度应不低于表的。
土质路堤压实度表
注:①表列压实度以部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
②对于铺筑中级或低级路面的三、四级公路路基允许采用表轻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路基压实;
③其他等级公路修建高级路面时其压实应采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有关规定值;
④特殊干旱地区的压实度可降低2~3;
⑤多雨潮湿地区的粘性土其压实度按
9.7节规定执行;
⑥用灌砂法、灌水
(水袋)法检查压实度时取土样的底面位置为每一压实层底部;用环法试验时环中部处于压实层厚的1/2深度;用核子仪试验时应根据其类型按说明书要求。
路基土的压实最正确含水量及干度以及其他指标应在路基修筑半个月前在取土地点取具备代表性的土样进度击实试验确定。击实试验操作按现行部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进度。每一种土至少应取一组土样试验。施工中如果发现土质有变化应当及时补做全部土工试验。
土质路基的压实度试验可采用灌砂法、环法、蜡封法、灌水法
(水袋法)或核子度湿度仪
(简称核子仪
)法。采用核子仪法时应该先进度标定和比照试验。
每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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