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座类起重机的特殊规定
(一)作业前要做的工作:
1.驾驶员必须对所驾机械进行详细检查电气线路,电机开关,各种仪表的情况,松开夹轨器,各种刹车,把电缆放在安全位置。
2.未投入作业前,首先空载试转,回转时谨防该机(象鼻梁、刚性拉杆、平衡铁)与前后机械、船台、船舶吊杆等之间相碰,确认情况正常,方可开始作业。
(二)作业中要做的工作:
1.各操纵手柄必须放在零位位置,并检查制动器是否膨胀或咬死,如有,应采取措施调整后方能送电。起吊额定重量
60%以上时,高度不超过
.5m,并需制动有效方可作业。
2.严禁超负荷作业,当超负荷限制器铃响时,应当立即
将货物放下。
3.当货物位置和钩头不处于垂直位置时,须将货物移至钩头钢丝绳垂直位置时,立即落地停顿。防止货物游荡碰伤人或损坏其他物件。
4.严禁抽拔压在下面的货物;要有顺序操作。
5.用抓斗时,严禁单索超负荷,必须
二索一起上升,并随时注意卸扣变化的情况。
6.当钢丝绳由卷扬筒下放时,卷筒上的钢丝绳除固定绳丝尾的圈数外,必须保留应有的安全圈数,但钢丝绳不可松得太多,以免滑槽出事故。
7.规定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纠正不正确的驾驶姿势。
8.电动机起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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