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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项目经理部休假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不断完善标准化建设,经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订项目部所有人员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请假程序
1、生产人员2管服人员
销假程序
处罚条例:
员工请假应先到办公室登记,经办公室核实
假别、天数并签字,未经办公室签字的
假条,部门负责人、副经理、经理不得审批。分管领导如不经办公室登记
核实批假的,给予分管领导每次50元罚款。
未按照流程履行请销假的
给予当事人
每人次罚款30元;员工假期期满回来应当天到办公室
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的
给予每次50元罚款,未经请假擅自离岗
或超假未续假
的按照旷工处理。
因事需续假需提前给
分管领导
联系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
告知办公室
如实登记
。返单位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履行
补假手续,未登记或销假、补假的每次罚款50元,并按照事假处理。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5
日起执行,原
项目部休假管理办公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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