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
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安全管理,预防施工事故及其引发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事公路养护维修施工人员和过往司乘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项规定
。2适用范围
凡在管理处管辖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都必须遵守本项规定
。管理范围包括管理处管辖高速公路主线、匝道、隔离栅以及公路设施等。
3职责3.1河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宣大支队负责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对行车安全的影响等方面的安全监督。
3.2工程养护科及宣化、阳原养护工区负责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管理规定
4.1管理处组织工程路政部门应以合同、文件、会议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提出下述方面
的明确要求:
4.1.1
养护工区、养护项目经理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成立养护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设置施工现场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的意识
。4.1.2
日常养护维修作业必须到路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
施工单位要在施工之前
,持下列材料和项目经理部公章到路政部门办理施工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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