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耙机操作章程
1、电耙工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会操作,会保养,能检查和排除故障,了解各加油点和注油方法。
2、严格执行每日出矿指令,按照当班班长安排进行作业。
3、电耙工耙矿前必须仔细检查
耙矿绞车是否完好
,当发现设备有故障时,应当立即
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 并认真做好
准备工作
(如翻好耙斗
)。4、电耙的运转
路线必须要有
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开动电耙之前,应通知电耙作业场所的所有的人员快速撤离
,并要发出开车信号。
5、电耙运转
时,禁止人员在电耙运转
巷道和电耙前方运转
的钢绳下方通行。
6、电耙运转
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能生拉硬扯,或用手抓纲绳和修理滑轮,应当立即
停机检查,等查清原因时,再作处理。
7、耙斗运转
中或至终点时,滚筒上的钢丝绳不能少于三圈,刹车带和闸轮之间不得存在有油泥。
8、电耙作业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耙斗应停于斗口
2米远的地方。
9、需要对斗穿大块实施二次爆破作业时,应该由具备
爆破作业
证的人员实施爆破作业,可采用炮竿辅助,严禁钻入斗穿。
10、炮响后,
15分钟内不得进入工作面,炮烟未排除禁止进入。
11、交接班必须做到下列检查工作: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