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作业安全操作章程
1.从事电焊作业人员应当遵守
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正确穿带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工具及作业环境,确认无危险因素,方可作业。
3.距明火作业地点
10m范围以内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便移动的盛装易燃易炸物品的容器、设备,应用石棉被、湿麻袋等封严。
4.作业场所的面积不应小于
4m2,
物料整齐码放,并留有必要的通道。
5.人员密集的情况下,应当设置
活动的遮光挡板。
6.电气焊同场地作业时,氧气瓶应采取绝缘保护措施,焊接电缆线与气焊胶管禁止缠绕在一起,禁止用电弧点燃焊割炬。
7.熟悉焊接安全用电的基础知识,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并会操作。
8.焊接带电设备时,应该先
切断其电源,并暂时拆除接地(零)线。
9.工作结束或较长时间休息时,应当切断
电焊机电源。
10.电焊设备的安装、检测、修理
(如安装闸具、更换保险丝等),应当由
持证电工负责,
焊工不得擅自处理。
11.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不安全隐患后,方准撤离。
12.外聘电焊工、气焊工应按照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章程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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