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驻点外委单位安全违章考核办法
一、总则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公司关于外委项目(工程)安全协调管理规定,为了落实
炼钢部的安全管理规章管理制度
,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创建文明安全的作业环境,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办法;
2、安全违章是指在各类作业过程当中
,不按安全操作章程
操作,以及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6S”
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章考核采取记分制,即对发生违章行为者所属的责任单位以进行记分,由于违章而造成事故的则依据集团公司或炼钢部的安全奖惩规定处理,分管责任作业区及主管专业线同时受到相应考核;
4、安全违章记分最高
10分,满10分考核外委单位
1250元
,第二次满
10分考核外委单位
2250元
,依此类推。考核外委单位的金额,从外委单位缴纳的安全违约金或项目(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考核分管责任作业区或主管专业线的金额从当月效益奖中扣除;
5、考核形式以下发《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违章考核计分通知单》为准,《炼钢部外委单位
安全违章考核计分通知单》式样附后。
二、适用范围
1、所有驻点炼钢部的外委单位;
2、炼钢部分管外委单位的责任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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