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和火灾警报器要求
一、火灾探测器
1、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当符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2022-05
13,并与保护场所火灾特性相适应。
2、各类火灾火灾探测器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2022-05
07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或更换。
3、采用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保护外浮顶油罐时,两个相邻光栅间距离不应大于
3m(《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2022-05
13第12.2.3
条)。4、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应有
10%并不少于
50只的备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2022-05
07第6.2.6
条)。5、火灾探测器外观完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2022-05
10第6.2.2
条)。二、火灾警报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当设置
火灾警报器。火灾警报器接收信号后应发警报,并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
内的所有火灾警报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2022-05
13第4.8.1
条)。2、当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