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种逻辑有多可行呢?首先,它是一种关于选择的奇怪逻辑,它将全部的重点放在了法律强制的缺失上。从工厂劳动的最初来源来看,工人相对来说几乎不能进行有效的选择。据芒图所说:在早年间,工厂劳动由最不相匹配的因素组成:被大贵族赶出村庄的乡下人(指圈地运动)、退役军人、贫民、各个阶级和各种职业的贱民。(80)
问题并不在于对工人们来说,工厂雇佣与忍饥挨饿孰优——让我们假设前者更好——而是在于它与替代性的生产组织力量孰优,这种替代选择使得工人拥有对产品和过程的一定控制权,甚至代价是更低的产出和所得。(81)但是,要想在19世纪的不列颠(或20世纪的美国)成长和发展起来,对于生产的组织者来说,这些替代选择必须是有利可图的。既然工人对产品和过程的控制最终没有留下资本家的位子,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尽管资本主义的发展延伸了对劳动和商品市场的支配,也扩展了职业的范围,但是资本主义的发展没有创造这样一些雇佣机会,在这些机会中,从父辈传统职业中被取代的工人可以控制产品和过程。
只要工厂雇佣的替代选择是可行的,就有证据表明工人将一哄而上。家庭纺织业就是少有的几种替代选择之一,对于那些缺乏专门技能的人来说,可能是工厂雇佣以外唯一重要的、可行的替代选择。并且,尽管工资降到了极低的水平,仍有多达250000名家庭棉纺织工人延续到了19世纪。
考虑到死亡和移民造成的人口减少,织工人数的维持是不断有人重新进入这个领域的有力证据。(82)然而,技术变迁朝与工厂组织一致的改进的偏向不久就使替代选择消亡了,包括纺织业。(83)到19世纪中期,还残存着可怜的一点工人控制的包买商制度在英国实际上消失了。并且,纺织业是家庭手工业抵抗的最后的重要抵抗。当这种替代选择不可行时,工人拒绝工厂雇佣的自由就成了挨饿的自由。
并且,甚至是当成年男性可以进行真正的选择的时候,那么“显示偏好”的逻辑被认为比形式上更为可取,(84)他的妻子和孩子则没有这样的特权。所有证据都显示,妇女和儿童在早年间工厂工人中占压倒性的多数,(85)他们出现在工厂中并不是因为他们选择如此,而是他们的丈夫和父亲让他们去的。将显示偏好用于他们在工厂的出现需要一个关于个人选择概念的有弹性的观点。
在贫困儿童的情况中,显示偏好逻辑一点都行不通了。他们被教区当局作为“工厂学徒”卖出去,要在工厂服役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目的是为了节省地方纳税人为食物、衣服和收容所支付的费用,这些贫困的被社会遗弃的人在法律上和其他方面别无选择。学徒制度本身不是新的东西,教区当局将贫困儿童集体送到师傅手下做学徒这种做法也不是新的东西。但是,到18世纪晚期,学徒制度不再是对进入不同手工业和行业加以限制的手段了,也不再是确保质量标准的维持的手段了。与资本主义企业的急迫需要相一致,它成为了一种契约约束下的奴役制度。(86)随着工厂成为工业景观(landscape)的突出特征,一个有事业心的资本家可能会打出这样的广告:出租,260个儿童的劳动,有地方,以及经营棉花行业的所有便利条件。欲知详情,请咨询理查德•克劳夫(Richard Clough)先生,康芒大街(Common Street),曼彻斯特。(87)
芒图进一步说,在工厂的早期,没有父母会让他们自己的孩子到工厂去,以至于贫困的学徒工是“工厂雇佣的全部儿童。”(88)但是,尽管芒图引用了当时的证据来支持他的观点,这种说法也有些夸张了。梅洛(Mellor)的欧德诺(Oldknow)工厂看起来主要依赖于家庭小组(母亲和儿童),且昂文提出,为这些家庭中的父亲提供雇佣机会——一般是在工厂之外——一直是萨谬埃尔•欧德诺(Samuel Oldknow)关心的事情。但是,尽管如此,贫困的学徒工仍然是梅洛的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8世纪末,这最多达到过25%。(89)
在总体上对童工进行道义上的讨论,或者对贫困的学徒工进行特别的道义上的讨论与本文的目的并不直接有关。(90)在工厂中,至少是在早期,童工很可能必然是一种罪恶。正像尤尔所写的那样:
……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将无论来自农村还是手工艺职业的成年人转化为有用的工厂劳动者。在用一段时间努力克服他们的懒散、不听话的毛病之后,他们或者主动放弃工作,或者以漫不经心为由被工头开除。
正像历史所显示的那样,事情不总是处于一个不变的状态的:毕竟,工厂还是在童工的废止中存活了下来。并不令人惊讶的是,招募第一代工厂工人是关键的问题。对这一代人的后代来说,工厂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也许是唯一的自然秩序。一旦长到成年,因为受到教会和学校纪律的强制,下一代工人会被招募进工厂中工作,而这与矿工的孩子被招进煤矿工作,或是职业军人的孩子应征入伍相比,可能不会产生更大的困难。
愿意且能够服从外部强加的纪律的第一代工人的招募对于工厂制度的扩张来说是持续的障碍。甚至20世纪中期的美国还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在这里,替代选择的缺乏也在推动市场机制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通用汽车公司以装配工厂的形式将机器速度的纪律引入了马萨诸塞州的弗拉明哈姆(Framingham)。在一项查理斯•沃克尔(Charles Walker)和罗伯特•盖斯特(Robert Guest)指导下进行的采访中,样本中超过85%的被采访工人(91)曾经在他们自己决定工作速度的职业中工作过。当1949年被沃克尔—盖斯特小组采访时,样本中近半数工人将缺乏替代选择——原先工作的消失,或者缺少稳定的工作——作为来到通用汽车公司的原因。并且,大约四分之一表示如果他们可以找到其他工作的话,他们情愿承受工资支付的削减。(92)有一个人说:
为了离开这里,我几乎会接受任何工作。我的身体受不了了。我的健康最重要。如果健康毁了,钱有什么用?(93)如果纪律和监督的问题——并非合适技术的缺少——是召集工人的最大障碍,那么为什么工厂制度只是在18世纪晚期才出现呢?事实上,工厂制度可以追溯到更早以前,至少可以到罗马时代。据特尼•弗兰克(Tenny Frank)所说,至少对砖头和红釉陶器这两种商品来说,工厂是占支配地位的组织手段。(94)对于本文的目的来说,非常有趣的一点是,罗马工厂看起来几乎完全被工人操纵,这些工人与18世纪英格兰的贫困儿童有同样的选择程度——也就是说,被奴隶操纵。相对比,在由自由民支配的行业中,工厂却极为稀有。弗兰克列出了几个——陶灯、金属器皿、珠宝和水管——在这些行业中,奴隶相对少见一些;所有行业都是沿着小规模的手工业生产线组织起来的。(95)毕竟,这种两重性并不那么令人惊讶。直接为市场生产的独立手工艺人没有为监督提供任何范围,然而,没有监督,奴隶劳动显然很难调动。对于古代和现代世界,工厂都提供了一种组织,这种组织有利于严格监督的进行。(96)
留下来的事实可能是太少了,以至于不能证明任何事情,但是,它们强烈地说明了在罗马时代,工作是在工厂中还是沿着手工业生产线进行组织并不决定于技术上的考虑,而是决定于两个生产阶级的相对力量。自由民和市民有足够的力量来维持行会组织。奴隶则没有力量——并且只能以进入工厂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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