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59 0

[学习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计划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2088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2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500.7833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591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2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6-1-4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5-7-1 12:31:38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职业健康监护计划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计划。
一、主管公司职业卫生的安全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有策略,有方案
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之前
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之后
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由人事部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
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公司安全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人事部门及时向主管职业卫生的安全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安全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 实际情况 卫生服务 法律法规 人事部门

职业健康监护计划.docx
下载链接: https://bbs.pinggu.org/a-8112763.html

29.69 KB

需要: RMB 2 元  [购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8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