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
为了进一步确保公司量值准确传递,更好地为生产创优、低耗和经济考核服务,并进行考核计量检定人员的工作质量需要,特制定本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保证计量器具的精度,使其能更好地为生产服务,本公司自我检查的计量器具,由计量室在检定周期内对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二)在每个周期内各类计量器具抽检数不少于计量器具总数的10%,被抽到的区队、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
(三)对能源计量器具,每月进行次抽检,抽检数量为了让用单位量具总数的5--10%。
(四)现场抽检内容为:量具备无合格证、周期内零部件齐全与否、外观有无缺陷、零位的正确性、工作中示值情况等,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五)抽检不合格量具及时收回检测、修理,或送计量部门,不得继续使用。
(六)各类计量器具抽检要以检定规程及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为依据。
(七)抽检合格率
计量器具抽检数达95%以上,若低于此数字,要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八)抽检情况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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