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用具和切割、焊接用具安全操作章程
2.6.1
使用电气用具前,必须检查有无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等不正常现象;发现不妥当地地方
,应当立即
停止使用。
2.6.2
各种电器用具和电源相接地地方
,应当设置
开关或插销,不允许随意
插挂。2.6.3
各种电器用具,如电烙铁、电扇、手电钻、电炉等使用时,须有良好接地装置,否则不可使用。
2.6.4
电器用具的电线,必须放置妥当,尤其是
室外使用时,防止绊住行人和被车辆压坏。
2.6.5
人孔内应用工作手灯照明时,电压不超过
36伏,在潮湿的沟、坑用的工作手灯电压不超过
12伏。汽车电瓶作电源时,应放在人孔或沟坑以外。
2.6.6
使用电烙铁应当注意
:(1)不准放在地面和木板上,应放在搁架上;在机架上工作时,电烙铁要挂在人不易碰着的地方,并防止烧坏布线、电源线或其他设备。
(2)在带电设备上使用电烙铁,烙铁不应接地。
(3)烙铁上的余锡不得乱甩。
(4)禁止用电烙铁烧烘易燃易爆物品
,未冷却的烙铁不可放入工具箱。工作人员离开须切断带电的烙铁。
2.6.7
使用移动式的发电设备和配电设备及电动设备,应指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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