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督查内容
1.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管理制度
、操作章程
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地下开采企业主要负责人跟班下井情况;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情况;企业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2.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
“三同时”、开工备案、竣工验收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
参加培训情况。
3.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相符等情况。
4、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实施爆破作业的情况,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距离、落实了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章程
、制定了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措施和落实了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及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5.地下矿山是否设置了至少有两个独立
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是否设置了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6.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回采、运输、提升、通风防尘、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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