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章程
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章程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身体必须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后方可独立操作。
2.焊接现场禁止堆放易燃易爆
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监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之前
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护帽。
4.未经过上级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焊工,不得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的焊接工作。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清洗,除掉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再进行工作。施工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
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严禁焊接任何带有压力的工作物。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专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用
12-36V
;禁止在已做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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