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制定。适用于风电场。
第三条安全工作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鼓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四条奖励分表扬、奖励、重奖。处罚分批评、处罚、重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奖励分配应拉开档次,严禁平均分配。
第五条奖惩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一)一般性安全奖励由风电场生产运转
以及与点检提出申请
,由风电场安全监管人员核实,风电场场长审核并报给公司
批准。(二)特殊贡献奖由风电场申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奖金250元
以下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领导审批。
500—1250元
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批。
1250元
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表彰每年进行1次
,由风电场审评,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定。
(四)对一般性的违章
处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风电场按有关规定实施。
(五)对严重违章或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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