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的管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当中
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各专业副总为副组长,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由综合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各种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
在生产过程当中
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防护用品的种类应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
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发放。3、劳保用品发放应依照《煤矿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
配备标准》(
AQ2022-05
08)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岗位操作的员工
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关规定
佩戴使用。
三、主要职责
1、综合处具体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
2、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安监处负责监督
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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