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作业安全守则
1、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电工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安全作业守则。
2、具备
高压电气设备运转
、维护、操作的单位,都应具备下列的基本安全工具,并应当定期
试验合格。
(1)、高压验电器;
(2)、携带型接地线;
(3)、绝缘胶鞋;
(4)、绝缘胶手套;
(5)、绝缘棒;
(6)、安全帽和安全腰带。
3、工作之前
要清楚明白作业的内容和做好安全措施,检查好有关的器材与安全工具,穿戴好劳保用品。
4、需要停电作业时,事前要与各有关方面联系好,并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停送电手续。
5、停电后,必须验电及接地,并悬挂明显的警告标示牌,才能进行工作,严禁约时停电。
6、带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并按带电作业的规程执行。
7、同一项目而分散各处同时进行的,必须彼此经常联系,协调进度,服从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8、每项工作都应设立安全监护人,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均应服从安全监护人的指挥。
9、对移动电器工具,使用之前要进行仔细检查
有无漏电,其电压和相数与现场电源必须相同,所用的电源线应是良好的橡套线,并应有漏电保护和紧急停电刀闸。
10、工作现场需用临时照明时,尽量使用安全灯,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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