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对放炮的安全工作负责,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款。
二、严格遵守操作章程
和雷管、炸药的领退制度,当班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当班退还库房,认真作好现场施爆记录,领用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木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每一掘进工作面火药箱必须放在安全地点,禁止敲击或坐人,每次放炮时,必须要把
火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若有丢失要立即向矿领导报告。入井工作,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放炮器。
三、在领取雷管、炸药时,要认真仔细检查,严禁使用变质失效的雷管炸药。
四、每次打眼之前
,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瓦斯。
五、放炮前必须做到
“五不准”:1、未检查瓦
斯,瓦斯超限或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不准放炮。
2、境界未布置好,不准放炮。
3、放炮线低于规定距离,不准放炮。
4、放炮地点
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不准放炮。
5、风量不足,局扇停机不准放炮。
六、不得边打眼边装药,放炮线不得与电源线同侧悬挂。装药前应将电钻等电器设备撤离迎头保护好。
七、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必须在进风巷侧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其安全距离大巷不得小于
100米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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