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甲方:乙方: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改委〔
2014
〕年第14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
2015
〕36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
〕43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
﹞318号)《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
﹞317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电监信息﹝
2012
﹞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厂有关规章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述内容
的信息:
1.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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