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工(干渣)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负责当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计划布置生产工作时,必须贯彻安全管理工作,在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
第三条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矛盾时,生产必须积极服从
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
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
下达停产处理指令。
第四条了解日常安全生产动态,当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时应当立即
报告,同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第五条在安排生产工作时,必须考虑安全需要,对因生产管理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在进行停电等大型危险作业和检测、修理
时,要事先向公司调度室申请,制定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赶至现场督促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在组织生产过程当中
,负责安全管理发现违章操作要及时予以制止
,确保生产的安全运转
。第八条积极主动参加
各类安全培训、会议和宣贯教育
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能力水平
。第九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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