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规程
1.工作票制度
1.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
1.2须填用工作票的情形为:
1.2.1高压设备及线路上工作需全部或部分停电时;
1.2.2低压设备及线路上的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部分停电时;
1.2.3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时;
1.2.4各部门进行设备半年及以上周期的综合检测、修理
;在配电主接线、高低压配电母线上进行工作时。
1.3工作票签发或命令发布人(部门负责人)所负安全责任:
1.3.1工作的必须性;
1.3.2工作是否安全;
1.3.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1.3.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1.4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一般为部门安全员)所负安全责任:
1.4.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1.4.2工作之前
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1.4.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
条件;1.4.4督促、监护工作
人员遵守本制度;
1.4.5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1.5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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