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1、药房、库应地面光洁、墙面平整,门窗结构紧密,配备必要的防尘、防虫、防鼠设施;陈列和储存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当保持卫生干净、清洁
。2、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分开存放并标示,其中待验库(区)、退货库(区)为黄色、合格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产品
库(区)为红色。
3、药品陈列和储存区域应当配备
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阴凉库控制在
2-20℃
,常温库控制在
2-30℃
。需冷藏的药品,应当配备
有相应的冷藏设施,温度控制在
2-10℃
。4、对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陈列和储存,并按药品的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使用妥当
,放置准确,字迹清晰。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药品的原包装或标签。
5、养护员应该做好
药品陈列、储存区域的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
9:30分至10:30分间、下午
2:30至3:30分间各记录一次温湿度。如温、湿度超标,及时采取相应的通风、
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措施,确保药品存放环境达到要求。
6、对药品要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并认真做好
质量检查记录,
3个月内到期失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对近效期药品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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