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恒安汽车修理厂汽车油漆承包协议
甲方:阳春市恒安汽车修理厂 法定代表人:王国雄
乙方:刘贻逊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将厂里的所有车辆喷漆业务承包给乙方生产,材料由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由甲方先行支付材料款后在乙方承包款中扣除。甲方按每幅油漆包工包料120元/幅或100元/幅支付给乙方,具体区分价格方式双方另行在工单约定。包工是指车辆或部件钣金工序完工后到车辆或部件喷漆完成前的所有的工序,如打磨,喷漆,抛光打蜡,工作所需的移动车辆等,包料是指完成喷漆所用的色漆,光油,固化剂,原子灰,底漆,天那水,蜡,报纸等;
二,承包期限:双方暂定承包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期限2016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内,双方不得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另一方的损失。
三,结算方式:乙方在每月的10号前要将上月的工时清单交财务统计,对帐,结算,开好单据,甲方在15号前结算给乙方。
四,工具的使用和维修:甲方提供调漆房及调漆工具,喷漆房,喷枪,烤灯,磨机,罗丝刀,板手等工具给乙方(具体见乙方借甲方工具清单),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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