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劳保用品
,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测、修理
设备时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不准开始检测、修理
。10.停机检测、修理
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
,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员工
,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个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检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章程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过批准
,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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