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由院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纪检监督员组成的基建管理小组。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在开工之前
提供给建设单位,并在实施过程当中
接受其监督。
3、工程施工过程当中
,定位放线、基础开控、基础施工、框架梁柱浇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隐蔽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签字确认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把关,严格执行材料检验的方法和手续。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证书。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当由
建设、施工单位双方抽样,同时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验见证人要持证上岗,砂浆和砼
“两块”试件制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取样送检。其余材料也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或复试。
5、基建管理中,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过程当中
、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及时向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共同商定解决措施。如果发生
重大质量事故,应当立即
书面报局长。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卫生局,由质监站牵头组织处理事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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