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副校(院)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
2、负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院)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决议,积极督办,强抓
落实。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督查后勤服务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负责后勤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
4、负责组织有关处室做好
物资供应、校产管理、绿化美化、水电管道、食品卫生及设备的采购与维修工作。
5、负责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组织新员工上岗之前
的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日常安全宣传,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期、按照相关规定
复训。6、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予以制止
,及时汇报,组织整改。
7、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防火基本知识和器材操作方法。
8、负责学生宿舍、食堂等后勤服务场所的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进行上报
,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9、完成校(院)长
委托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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