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测修理
安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
**矿设备检测修理
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检测修理
施工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本项规定
适用于**矿内、外部检测修理
作业(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审批
第三条作业区日常设备维修、维护作业不必单独制定安全措施、该项检测修理
活动的安全作业标准即为安全措施;当日常检测修理
活动因环境、环节发生变化或安全作业标准内容不能涵盖该项检测修理
全部作业活动及危险源时,由检测修理
作业区设备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区主管负责人
审批。第四条系统检测修理
、临边或临危环境的检测修理
、有吊装作业或较大规模的检测修理
、多工种或多人参加的检测修理
以及大型设备调运、安装、调试作业前,由作业区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矿职能部门审批。
第五条各类抢险、事故抢修前,必须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遇夜间进行检测修理
,由作业区值班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矿当值的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签字,值班负责人交底签字确认后
,方可进行检测修理
。第六条外协检测修理
单位检测修理
安全技术措施由外协单位制定、实施、检查、控制。
第七条编制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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