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建筑业企业省内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
2014
〕82号编辑日期:
2014
年08月14日编辑:不详
来源:来自网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类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
2014
〕38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建建〔
2014
〕63号)、《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骨干企业发展的意见》(豫建建〔
2014
〕64号)有关精神,现就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统一建筑市场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外地建筑企业备案、建设项目招投标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变相限制、排斥外地企业在本地承接业务,存在地方保护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商务成本,影响了我省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