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运输安全操作章程
1皮带机的头架和尾架的主动轮、被动轮与通行人员可能接触的转动部位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
2皮带外侧的走道应设宽度不小于
0.8m
,走道底板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10mm
的钢筋焊制,间距不大于
3cm,或采用防滑钢板焊制。
3架空皮带走道外侧必须设有钢防护栏,钢防护栏杆应当符合
相应技术要求且有挡脚板。
4皮带的前后均应设置
紧急停止开关,当皮带长度大于
100m
时,在皮带的中部应增设事故开关。事故开关应安装在醒目、易操作的位置,并设有明显标志。
5皮带长度超过
60m应设横过皮带的天桥,其间距应不大于
30m,天桥高度距皮带
0.5m
以上,且有钢防护栏杆,钢防护栏杆应当符合
相应技术要求。
6设有启动、运转
、停止、灯光等信号装置。
7架空皮带机横跨运输道路、人行道、设施(设备)时,下部应设有防护设施,并满足下述条件
:1牢固、可靠、稳定性好;
2棚面应采用木板、脚手板等抗冲击的材料满铺,不得有孔洞;
3防护棚宽度应超过皮带两侧边缘各
0.75m
,长度应超过横跨的道路设施
1m;4防护棚顶面周围应设地脚挡板,其高度应不小于
30cm
;5设有明显的限高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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