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一般规定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当由
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
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
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3、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
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
10Ω。在工作接地
电阻允许达到
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
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接地可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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