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桩基施工安全操作章程
1 一般规定
1.1 桩基工程施工现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使用、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及生产、生活用电应当遵守本规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1.2 进场施工之前必须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及附近的高、低压输电线路、地下管线、通讯电缆及周围构筑物等分布情况的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在山谷、河岸或水上施工,应搜集了解地质地形、历年山洪和最高水位、最大风力、雷雨季节及年雷暴日数等气象和水文资料,并制定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3 自制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必须要有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保证使用安全的防护装置以及保证制作质量的技术措施、使用之前对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验收的技术标准、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1.4 桩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应当符合专项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本规程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对经常需要移动的电缆线路,应敷设在不易被车辆碾轧、人踩及管材、工件碰撞的地方,且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电工每周至少必须停电检查1次电缆外层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电缆通过临时道路时,应用钢管做护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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