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利进行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三、本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1、电工作业;2、架工作业;3、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等)作业;
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5、机械工作业;6、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四、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过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五、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备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六、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七、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
业岗位,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喝酒后作业。
八、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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