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公告2012年第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区范围内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资产损失申报资料管理
第三条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期间,须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