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火灾危害性告知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日益繁荣活跃。这种经济类型具备
投资少、成本低、规模小、工艺简单、经营方式灵活等优点,但在消防安全方面往往存在着很多隐患,主要表现为以
“三合一”场所为特征的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容易导致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2022年
11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
57号一商铺发生的火灾,桂林消防支队调派
13个中队,
30台消防车、
232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已救出被困群众
41人,其中
8人送医,疏散
100人。由此可见,
“三合一”场所潜伏隐患的危险性,加强
“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一、什么是
“三合一”场所,主要有哪些类型
“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或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生产、经营性场所,因其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大量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而被公安消防业内人士简称而得名。《消防法》第
1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用于销售、服务、加工等经营性
“三合一”建筑大量增多,因其大量引发致人伤亡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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