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结合《爆破安全规程》(
GB2022-05
03)的操作章程
,确保施工安全,杭瑞高速公路遵义至毕节第二十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特制定
本责任制度。
一、班组责任
1、严格遵守规定,非专职爆破员不得使用爆炸物品。
2、确保爆炸物品出库后的安全,保证不丢失、不被盗,不用于工程外的一切活动。
3、确保当天使用量的民爆物品在施工现场必须要有
保管箱上锁,并安排专人看守。
4、严格控制装药量。
5、负责放炮时炮区内的安全。
6、放炮后,负责安排专人检查炮区的安全及边坡有无滑坡和滚石,孔壁是否会脱落,并负责清除危险。
二、专职爆破员
1、负责爆破物品出库后返库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2、确保爆破物品出库后不丢失、不被盗,不用于工程外的一切和动。
3、严格遵守国家及项目
部对爆破物品的使用各项规定,不允许任何人将爆破物品夹带出施工现场。
4、不允许无爆破证的人员动用民爆物品。
5、严格控制用药量,防止对边坡及周边房屋、设施的损坏。
6、认真核实爆破物品当天实际用量,并与安全员共同填写好民爆物品施工现场记录并进行签字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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