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湾煤业公司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磨湾煤业公司建设期间工程煤销售管理,完善公司煤炭销售内部控制措施,防治煤炭流失,保障煤炭销售工作科学、合理、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水磨湾矿井建设期间工程煤的储存、运输和销售活动各环节。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及购煤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本业务内煤炭销售过程中监督管理。
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保障煤矿建设顺利进行,维护建设期间工程煤经营秩序,制止各类不良行为.
第二章工程煤销售管理体系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公司煤矿建设期间工程煤销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奋文
副组长:刘天明
曹希恒刘金龙张杰孙存山杨优波孟润林成员:何明庆郑君李洋宋福栓刘峰孟寓刘晓华刘海波领导小组下设矿井建设期间工程煤销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销售部,具体负责工程煤销售管理的日常工作。
主任:曹希恒副主任:郑
君第二节职责第五条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水磨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煤销售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公司建设期间煤炭销售管理工作,建立煤炭销售行政管理体系、工程煤煤质管理实施体系、煤场管理办法、销售期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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