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经营证照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我矿证照管理体系,预防和控制证照管理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有序进行,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生产经营证照管理规定:
一、证照管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证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由企管部长兼任。证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1、在证照管理领导组的带领下,负责组织和协调证照的管理工作,建立证照管理台帐,在证照到期三个月之前,通知各证照办理业务科室,监督指导各业务科室申办、年检、延续、换证等有关工作。
2、定期向矿证照管理领导组通报证件的使用、到期、办理等动态情况。
3、负责协调和配合各证照主办科室,并提供办理证照的相关资料。
二、证照管理组分工职责
1、企管科:负责证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主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排放污物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及与环保有关证件的申办、年检、延续、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工作。
2、安全科:负责主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与安全生产有关证件的申办、年检、延续、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工作。
3、生产科:负责主办《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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