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一、一般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瓶组间、存瓶间等,未经过批准
严禁在上述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2、站内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应处于正常运转
状态。每年雨季之前
及入冬前
2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当符合
要求。3、定期对用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装卸车、灌瓶、加液、加气用的橡胶和金属软管及液化气加气枪防拉断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卸车软管每年进行打压试验,打压不合格和外皮有龟裂的应当及时
进行更换。
4、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该先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进行氧份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必须
2人以上,
1人作业,
1人监护。作业
人员应轮换操作。
6、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当切断
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测、修理
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当中
产生火花。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要使用
36伏安全电压以下的照明及防爆电动工具。
8、各场站及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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