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
起重机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和运转
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
,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或者停止器。吊运熔融金属或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者损失的起重机的起升机构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要求见本条下款
),其每套驱动系统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
(又称支持制动器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
,其制动器的设置应当满足下述条件
:(1)当额定起重量大于
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
,还必须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
,安全制动器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
,当工作制动器失灵或传动部件破断时
,能够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
;(2)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
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
,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
,否则电动葫芦应当按
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
,或者使用单位选用的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是最大起重量的
1.5倍,并且用起重量标志明确允许的最大起重量。
制动器应当满足下述要求
:(1)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得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
,制动片磨损达到原厚度的
50%或者露出铆钉时必须报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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