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内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1办证1.1《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所属事业部指定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逐项填写《设备内安全作业证》,不得空项,并应按规程要求编制作业安全措施。
1.2项目负责人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在作业证上签字。
1.3按照相关规定
的审批权限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经当班班长或岗位安全卫士(小组长)、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确认后
,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交给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1.4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
1.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作业
负责人或作业执行人、监护人各一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留底存档
。1.6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1.7进入设备内作业前
30分钟内取样分析,其氧含量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工业卫生标准,其中:氧含量19
-22%
;一氧化碳
≤30mg/m3
;氨≤30mg/m3
;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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