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重大和较重大违章界定管理实施办法
马龙煤矿重大和较重大违章界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126条 瓦斯超限作业;盲巷不按照相关规定密闭;临时停工就停风而未设置栅栏;不按照相关规定开口及放捞塘采煤;不按照相关规定探放水;井下电缆着火;设备漏电;乱停主扇;坐车自提升井出入;采掘工作面无风作业;井下私撬和翻越栅栏等。视为重大违章,罚当事人1250元,扣自交风险抵押本金50%。
第127条 工作面上下出口不按照相关规定超前支护、加强支护、前探支护、壁采工作面开口未打3米超前拉力柱、2根戗柱及正常未打20米超前拉力柱;坐矿车及一人推两车、地面倒车不拔插销及插销不合格、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未切断电源、未取下手把;乱停局扇、栅栏未实行双人(安全员、瓦检员)连锁、采掘工作面微风作业、井下放炮未到指定地点;掘进头出现动力现象;未使用挡车拦;井下打架及矿区酗酒闹事者等。视为较重大违章,罚当事人250元,扣风险抵押金25%。
第十四章 其他
第127条 矿各科室及队班管理人员严格井下现场交接班,每班
必须向下一班交接工作点存在的不足或采取的措施,交接内容相互交接、对等签字,每班经值班人员检查无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